一个古老而有趣的问题:有3个人去投宿,三人房一晚30元,三人每人掏了10元,凑够30元交给老板,后来老板说今天优惠只要25元就够了,拿出5元让服务生退还给他们,服务生偷藏了2元,然后把剩下3元给了那三个人,每人分到1元,这样一开始每人掏了10元,现在又退回1元,每人只花了9元,3个人每人9元,3*9=27元+服务生藏的2元=29元,那么,还有1元去了哪里?
下面我们用会计分录来列出这笔看似很奇怪的业务。假设把老板和服务生当作会计主体:
1、收房租费用:借:库存现金——30元;贷:租房收入——30元
2、退还房屋费用总共是5-2=3元。借:租房收入——3元;贷:库存现金——3元
由上述分录得知,借方余额=现金27元,贷方余额=租房收入27元,即每个人付出的是9元,三个人就是27元。这27元然后又是这样分配的:给老板25元,服务生藏了2元,借贷完全相等,简洁明了。
为什么会多出来一个奇怪的一元差额呢?因为30元-29元这个算法根本就是出题者故意在扰乱大家的思维。由于这27元并不等于全部是给了老板,已经包含了服务生偷藏的那2元,所以不能再用27元加上服务生的2元,故而也就不存在29元这个数字。如果一定要跟30元联系上的话,就是这样算的:30元=老板拿的25元+服务生藏的2元+退还三个人的3元。所以30元一分都没少,一分也没多。不是那一元钱没有了,而是出题者偷换了概念,用这种算法蒙蔽了大家。